制图 杨仕成
制图/姜宣凭
4月28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按照本年新出台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修订稿)》和《关于扩大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的通知》,成都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益面,让更多的职工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
依据新规,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最长30年,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买房提取、辞职提取、困难职工提取等多项提取政策将于5月4日起作出调整。华西都市报记者梳理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此次至少涉及七大调整,无论租房还是买房,提取的条件不仅简化而且放低门槛,还将新开设“辞职提取”业务。
调整1
租房:一年可提取两次
5月4日,租房提取公积金将有系列变化。
首先,租房提取手续进一步扩大,办理条件更简化。政策调整后,职工只需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就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与此同时,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办理两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大。”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需要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只能申请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