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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全额提取手续和所需资料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全额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呢?
 1、离休:

   (1) 身份证;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凭身份证办理。

  2、本市户籍人员失业:

   (1)身份证;

  (2) 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3、外地户籍务工人员辞职返原籍:

   (1)身份证;

  (2) 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或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或转出)凭证。

  4、本市户籍人员调离本市:

   (1)身份证;

  (2) 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本市的凭证;或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凭证。

  5、出国(境)定居:

   (1)原籍派出所的身份凭证;

  (2) 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 出国(境)定居的护照签证(公证翻译);

  (4)原籍派出所的户口现状凭证或定居国外事馆(办)的定居凭证(公证翻译)。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职工死亡凭证(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4)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凭证继承人(或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5)继承人或受遗赠报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近年来大力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多样的服务渠道,通过优化流程,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据了解,为保障职工账户安全,职工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公积金中心会在第一时间要求职工修改初始密码,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凭证及监护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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