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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积金账户合并办理指南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在珠海有两个公积金账户,该人士还透露,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门还讨论了如何让从未提取、使用过公积金、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同样能分享公积金的政策“红利”以完善这一制度的公平性,现在因市内调动需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主动施策保障民生,其“一点一滴公积金、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工作宗旨,也深深融入进创新发展、服务为民的方方面面。 ,珠海市因市内调动公积金账户合并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珠海公积金小编为您详细讲解。

办理手续

1、有两个以上公积金账户

2、旧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3、新账户状态正常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原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及新开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3、新开户的公积金帐首清单

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1、办齐相关材料

2、前往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提交材料

3、填写相关资料

4、银行职员办理提取条件(有需核查事项,需等待审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放宽购房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2.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 1 年内,贷款办理之前,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

咨询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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