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委字[2007]2号)
申请手续:申请人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买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额度不能超过买房总价,申请时仍在借款协议的还款期限内,需与上一次银行提取的时间间隔满12个月以上。
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4)房地产权证;
(5)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效借款买房证明。
注: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买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凭证原件。2、如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中央公积金计划鼓励自我依靠,也就是个人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而不是将自己的养老寄希望于下一代。中央公积金制度把个人努力程度与本人存款多少和他所享受的待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员越是努力工作,公积金存款就越多,他所享受养老金、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也越多,需提交关系凭证原件。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
办理时间:条件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填写《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将《申请表》和所需审核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窗口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持批复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条件。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下一篇:因翻建住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上一篇:买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手续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