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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南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手,欢迎参考借鉴!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南

  一、贷款对象及手续

  贷款对象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正常缴存户,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上述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具备以下手续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凭证;

  2、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省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采用由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4、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买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具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二次);

  6、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手续。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额度规定执行,现行最大额度为75万元。贷款额度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手续:

  (1)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为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即个人首付款不得低于20%。普通自住住房包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及单位集资建房。

  (2)精装饰住房或房价明显高于周边市场平均水平的住房,贷款额度为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即个人首付款不得低于30%。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总额的60%。

  2、贷款期限

  (1)购买、建造住房贷款期限1—30年,由借款人按照自身情况选择,“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实行统一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休年龄内的剩余工作年限。申请贷款时离法定离休年龄在1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离休年龄后5年。

  (2)二手房,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含5年)年利率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3.25%。办理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3)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执行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借款期内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作变换。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表》(可在受托承办银行网点领取),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婚姻凭证(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凭证或户籍管理部门销户凭证;未婚的提供单身声明,格式拜见第二部分提取单身声明);

  3、买房首付款证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筹资金凭证;

  4、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或协议;

  5、借款申请人不是省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凭证;

  6、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6x1.6cm正楷方章);

  7、购买二手房贷款的,还须提供:(1)《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2)《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首付款入账证明》,(3)所买房屋产权凭证,(4)省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8、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包罗: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据介绍,凡属于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这三类单位,可以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贷款期内以每月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也称利随本清方式,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第八条修改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3、住房贷款发放6个月以后,借款人可随时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其中提前部分偿还贷款限3次。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时,可以选择“期限不变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度”或“月还款额度不变自动缩短还款期限”任意一种方式。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个人住房贷款以1万元为例月偿还本息测算表附后。

  五、贷款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