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或房产证出证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针对市民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困惑,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本日起携手《南方日报·惠州观察》为市民和中心搭建交流平台——“公积金面对面”。您可将政策理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发送至nfrbhzgc@126.com(注明“连线公积金”),或私信“南方日报惠州观察”微博微信。您提问,我们跑腿,中心解答,着力为市民提供最权威的公积金资讯。 1.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进一步简化 日前,惠州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面,在买房提取外,租房提取手续实现简化,增加缴纳物业、房屋装饰、节能改革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项。 基于提取政策的调整,市民林先生提问,本身在2016年全款买房,后来才开始缴存公积金,现在能否提取公积金? 针对林先生的疑问,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贷款科负责人获悉,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对于一次性付款购买一手商品房或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在买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起一年内,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可以申请提取账上的住房公积金。这也意味着作为贷款提取或买房提取林先生不符合规定。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通知将购物业管理费、房屋装饰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都纳入进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之内。这意味着林先生将能实现物业管理费、房屋装饰等住房消费的提取。 2.按年提取是为了提高办事质量 具体到通知内容,无论是对于租房提取,还是有房职工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房屋装饰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均要求职工每年提取一次。市民刘小姐对此暗示疑惑,交房租都是按月交,无法按月提取对于减轻租房压力的作用被打折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暗示,这是为了提高办事质量,减少提取市民每月往返中心次数。他介绍,在当前业务办理环境下,中心安排租房和其他住房消费(缴纳物业、房屋装饰、节能改革)一年度提取一次,但接下来随着网上业务办理以及探索银行ATM机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方式,将有效提升提取业务的便当程度。 记者查阅该中心2016年年报发现,截至2016年末,惠州全市住房公积金参缴单位已达到7728个,实际缴存人数51.34万人(总账户数78.65万人)。若在提取业务的办理环节不限制周期,则意味着数十万笔业务量的增加,对业务办理将造成冲击,备注:1、此次提取流程简化,涉及到多种情况,总的来说今后职工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影响办事质量。 3.补缴不算连续正常缴存,无法办理贷款 另外,市民陈利提问,本身本年中刚换了工作,在之前的公司两年多都缴存了公积金,来到新公司也续交了,但在找工作的这个月断交了一个月。近期看中一套房子,想问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回复暗示,按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陈先生询问能否申请补缴,让本身的住房公积金连续起来,该负责人直言不可以。他介绍,补缴不属于正常连续缴存的情况,缴存职工可比及连续正常缴存周期满6个月之后再申请贷款,或者买房后比及缴存期限足够之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