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2016年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办法落实(2)
1.截至2016年8月,汕尾陆丰等5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去产能行动计划、施行意见仍未制定或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湛江市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施行方案尚未出台,辖下各县也未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阳江等2个市尚未建立去产能相关工作联席大会制度。 2.截至2016年8月,肇庆等2个市有65户市属国有“僵尸企业”未按时制定一企一策出清方案;江门市国有关停企业出清仅完成考核任务的3.75%;中山市去产能行动计划确定完成国有关停企业出清时间为2017年底,晚于省要求在2016年底前完成的时间。 3.截至2016年7月,佛山等3个市产业梯度转移工作未完成省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4.截至2016年9月,茂名市将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中的3767.61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工程费用,化州市收到5000万元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后未及时制定注资项目计划书。 (二)去库存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6年6月,佛山高明区出台的去库存行动计划未将政策办法落实推进事项分解到各相关本能机能部门。截至2016年7月,江门新会等4个县去库存行动计划、施行意见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汕头市尚未出台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的细化办法,也未制定棚改安设货币化施行意见。 2.截至2016年6月,云浮市商品房库存面积比上年底增加37.6万平方米,增幅为12.4%;清远市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约为22个月;汕头市、惠州龙门县的非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分别约为54.5个月和50个月。 3.揭阳市的住房公积金审核业务不够简化,住房公积金运用率偏低;韶关市2016年10月至2016年底的住房贷款记录中,有22%的贷款在未足额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情况下办理了组合贷款;截至2016年7月,中山市西区棚户区改革货币补偿安设率未达要求。 (三)去杠杆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6年10月,汕尾市城区尚未出台去杠杆行动计划;东莞市出台了去杠杆行动计划,但未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也未分阶段设立目标和考核指标等,且行动计划中未涵盖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建立企业公司债券按期稽察制度、各类交易场所及相关机构监管等内容,未全面落实去杠杆行动计划的要求。 2.截至2016年10月,中山市的金融部门尚未与相关部门建立按期会商及信息共享制度,也未鞭策建立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汕尾市的金融部门未完善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该市城区未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和重点任务工作台账,也未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潮州市的金融部门去杠杆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不完善。 3.截至2016年3月,肇庆等3个市未使用2016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11.31亿元;云浮云安区未使用2016年度新增债券资金683万元。截至2016年8月,惠州惠东县未使用2016年4月收到置换债券资金中的8.25亿元。 (四)降成本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6年5月,珠海市申请见习生补贴人数远低于预期,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补贴的作用;揭阳市出台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但没有企业申报。截至2016年7月,汕头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施行方案尚未正式落地。 2.审计抽查13家企业,有2家企业反映银行以存款作为审核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手续,2家企业反映需缴纳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办事费用,3家企业反映银行以绑缚或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作为融资手续,2家企业反映需一次性缴纳贷款保证金,7家企业反映存在较大幅度上浮贷款利率的现象,最高的比基准利率上浮60%。 3.审计抽查符合省规定年用电量8000万千瓦时以上的24家企业,截至2016年6月,只有12家企业获省认定为直接交易准入电力大用户,实际仅有6家企业通过省直购电平台达成意向交易而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