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公积金细账(3)
“如果长远收支是健康的,目前只是短暂资金紧张,公积金中心甚至可以考虑放开放贷,可能有助于缓解目前局面,以及公众紧张情绪。但决策要基于科学的数据研究。”林江强调,公积金中心相当于“代客理财”,应听更多公众声音。如果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委员本职工作比力繁忙,开会也难开成,公积金中心应该改组委员会,让成员有更强代表性,对管委会有必然约束力,“否则公积金中心会说很难办啊,这么难开会,想有创新也难,因为要经过管委会通过才能施行,公积金中心也经常成为挨骂的对象。” 目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30名委员中,市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林江建议,公积金管委会应该每月按期开会,委员中政府负责人、专家的比例不宜太高,但应增加职工个人代表,可以通过职工联谊会等机构推选举荐,“这些委员不代表某个单位,要关注公共政策、有热情、有时间,最重要是每次都能来,才能代表本身和群体的利益。” 尽快建立预警机制明确管理权责 “为什么出现滞后效应,管理必定是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李绪进说,从本年以来公积金决策过程来看,必然程度上存在滞后问题,管理问题已显露。尽管公积金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但作为管理庞大公积金资金的机构,急需参照银行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 “银行对资金的管理有警戒线,公积金中心现在用存贷比控制贷款,应参照银行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李绪进暗示,涉及公众缴存的巨额公积金,管理机构若无健全机制,很容易产生信用危机,更容易带来资金安全问题,“公积金安全怎样监管,既然管理机构有规定,那规定在哪里?应该及时让公众知道。” 目前,公积金中心作为管理机构,并没有决策的权限,涉及缴存人利益的重要决策需要公积金管委会讨论决定。李绪进认为,公积金管委会的机构性质应进一步明确,公积金中心作为执行机构,若与公积金管委会的权责不明确,会产生较大管理风险,“有没有设立类似监事会的机构?如果没有类似办公室的机构在办公,管理模式怎样?如果投票机构、监督机构不健全,可能最后就变成"全民所有,全民所无"。法律的最大作用是让边界清晰,权责可大可小,权责不明会很危险。”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